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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福建电商发展资金申报支持内容达27项

    信息发布者:laoshan
    2017-06-26 22:29:11   转载

    记者从莆田市商务局获悉,2017年度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已开始申报,今年我省将继续对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项目、电子商务与快递业协同发展项目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项目等予以支持,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6月底前向当地商务、财政部门申报。

    此次专项资金支持的内容多达27项。其中,闽货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对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的平台,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;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项目按新增实际投资额的30%予以补助,最高200万元;对经商务部确定创建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,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;对企业在重点目标市场国家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,仓储总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,日均发货量达1000票以上,对企业海外仓场地购置租赁、仓储设施扩容升级等费用,按新增实际投资额的40%给予补助,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。

    据悉,申报企业已获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专项资金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等中央财政资金,以及电子商务发展资金、物流业发展资金等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类型项目不重复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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